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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长江流域保护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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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一、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衔接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长江流域保护上下位法在衔接中的制度统一 (二)有利于实现长江流域保护上下位法在衔接中的
文章目录
一、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衔接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长江流域保护上下位法在衔接中的制度统一
(二)有利于实现长江流域保护上下位法在衔接中的功能互补
(三)有利于确保长江流域保护上下位法在衔接中的可操作性
二、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衔接的现存问题
(一)地方立法与上位法衔接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足
(二)地方立法与上位法衔接中制度内容不够细化具体
(三)地方立法与上位法衔接中存在法律责任规定冲突
1. 违法捕捞的法律责任规定冲突。
2. 违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的法律责任冲突。
3. 违法从事采砂活动的法律责任冲突。
4. 违法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非本地物种的法律责任规定冲突。
三、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衔接的对策分析
(一)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1. 明确绿色发展原则。
2. 建设绿色发展相关制度。
(二)精细地方立法制度内容
(三)修订法律责任冲突规定
(四)探索上下位法衔接技术
文章摘要: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衔接不仅有利于维护上下位法的法制统一,还有利于实现上下位法的功能互补。目前,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与《长江保护法》衔接中还存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足、制度内容不够细化具体、法律责任规定冲突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地方立法存在滞后性,无法满足长江保护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是上下位法法律规范衔接技术运用不足。未来,应积极推动长江流域保护地方立法进程,促进地方立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修订地方立法中存在问题的规定,同时应积极探索上下位法衔接技术,以实现上下位法的有效衔接。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6336/j.cnki.cn43-1459/z.2022.04.025
论文分类号:D922.6
文章来源:《长江丛刊》 网址: http://www.cjckzzs.cn/qikandaodu/2022/0928/17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