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长江丛刊》栏目设置[05/29]
- · 《长江丛刊》收稿方向[05/29]
- · 《长江丛刊》投稿方式[05/29]
- · 《长江丛刊》征稿要求[05/29]
- · 《长江丛刊》刊物宗旨[05/29]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一人一竿”不应成奢望!长江流域垂钓管理思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休闲娱乐垂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 尤其是在长江流域,在十年禁渔的背景下,在许多水域“一人一竿一钩”都成为奢望。比如安徽芜湖、江苏南京,长江干流全面禁钓,让
休闲娱乐垂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
尤其是在长江流域,在十年禁渔的背景下,在许多水域“一人一竿一钩”都成为奢望。比如安徽芜湖、江苏南京,长江干流全面禁钓,让许多垂钓爱好者无处消遣。
自禁渔后,诸多媒体也纷纷调转导向,将目标对准钓鱼人。
一时间,仿佛长江变成“无鱼”等级的一个重要原因,都是因为钓鱼人太多了,所以应该一刀切禁止垂钓。
有钓友讲,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全面禁钓了,一些和长江搭不上界的小河岔,都不让钓鱼!
但长江禁渔应该等同于禁钓吗?笔者翻阅了诸多法律条文,也没有从其中发现诸如此类的信息。
当然,钓鱼人当中,很多人都有不少毛病。比如“爆炸钩、泥鳅钓鱼、锚鱼”等花样垂钓方式,被不少钓鱼人视为制胜法宝,这样的行为当然不应被提倡。但这些人也代表不了全部钓友,如果以此为借口,全面禁钓,怕是有些难以服众。
对于长江流域不合时宜的“花样”垂钓方式,各大媒体也进行了痛批。比如使用活饵泥鳅,专门猎杀翘嘴鱼等掠食性鱼类的钓鱼人、使用爆炸钩、可视锚鱼器等方式的作钓者,已经成为网友们的讨伐对象,这样不合规的钓鱼方式,同样也被广大钓鱼爱好者嗤之以鼻。
在长江禁渔的大背景下,一些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很多年纪较大的钓鱼爱好者,几十年的爱好,说不能钓就不让钓了,似乎一下子难以理解和接受。
但“禁止钓鱼”这样的做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笔者认为,关于“禁钓”问题的症结,归根结底在于两个字:管理!导致“花样”垂钓乱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管理制度跟不上。但一些地方往往喜欢懒省事,与其花心思去管理,还不如让大家都不要去钓鱼了,这样一了百了。
对此,有人建议,在长江钓鱼规范管理的方式上,应该转变思路,由之前的“负面清单”模式,转向“正面清单”。
比如,之前的一些管理制度往往会规定什么钓具、钓法不能钓,但这样的模式有一个坏处,就是难以包罗万象,很多衍生出来的新钓法,总会让一些逐利的人钻了空子。
实施“正面”清单模式之后,可以研究制定哪些钓具、钓法可以钓,哪些制度既能充分保护鱼类资源,又能切实维护正当垂钓需求人群的权利,让钓友们的作钓习惯逐渐规范化,让休闲垂钓运动转入一个良性循环。
但不管怎么样,长江禁渔都不应等同于禁钓!休闲垂钓应受到保护,尤其是“一人一竿”不应成为广大钓鱼人的奢望。
长江的鱼少了,绝对不是钓鱼人多的原因,正常的垂钓需求应当得到合理保护,而不是去一味地限制。
笔者认为,面对复杂的情况,长江流域垂钓管理思路亟待改进,钓具“正面清单”需要尽快出炉!一些地方也需要将全面“禁钓”的管理模式,逐步转向规范垂钓方式的思路上。
当然,这些事情做起来可能要费一番脑筋,但做好了相信广大钓鱼人也会一直赞同,整个垂钓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上的从业者也会从中受益。
对于长江流域垂钓规范,各位钓鱼人有何看法?
文章来源:《长江丛刊》 网址: http://www.cjckzzs.cn/zonghexinwen/2021/0304/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