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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长江以垂钓为名 变相生产性捕捞

来源:长江丛刊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3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我国已经对长江实施“十年禁渔令”,但近期有报道称在长江水带存在垂钓涉嫌变相生产性捕捞的现象,对此,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3月29日表示,“中国渔

我国已经对长江实施“十年禁渔令”,但近期有报道称在长江水带存在垂钓涉嫌变相生产性捕捞的现象,对此,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3月29日表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各地坚决打击利用或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同时,我国将加快推进《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推动各地制定垂钓管理办法,将休闲性、娱乐性的垂钓行为纳入监管范畴,坚决把生产性、破坏性的垂钓行为阻挡在法律门外,切实维护禁渔秩序,保护水域生态。

马毅表示,垂钓本来是休闲娱乐活动,我国有很多钓鱼爱好者,传统的休闲垂钓都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对渔业资源的损害也是极其有限的,因此我国的长江“十年禁渔令”禁止的是“生产性捕捞”。

他表示,现在有些地方在“十年禁渔令”之下出现了使用爆炸钩、串钩、可视锚钓等这些破坏性渔具,还有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等这些不规范的垂钓行为,“一天所谓钓鱼能钓到两三百斤,这就变样了,也跟禁渔令有悖了。”对此,农业农村部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很多地方政府也在陆续出台一些规定进行规范。近期,农业农村部也组织了“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各地坚决打击利用或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生产的行为。

内存

“你花大价钱买的刀鱼

其实并不是你想吃的那种!”

“你买的刀鱼、吃的刀鱼不是传统上说的刀鱼!名称一样内涵不一样,实际上花了大价钱买的不是想吃的刀鱼,老百姓别去当那个冤大头!”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3月29日针对当前长江口以及长江下游迎来刀鱼汛期,一些人非法捕捞、销售刀鱼的现象这样表示。

他介绍,刀鱼是江海洄游的鱼类,在很多地区都有分布,在海里叫“海刀”;洄游到江河里叫“江刀”,洄游的通道不光是长江还有钱塘江、瓯江等,这些刀鱼也是“江刀”。此外,还有在湖里定居的叫“湖刀”。另外,现在刀鱼可以人工养殖,就是养殖刀鱼。传统上一些消费者追捧的刀鱼即所谓的“天价刀鱼”,是指洄游到长江里的野生刀鱼。过去的美食家们最追捧的就是清明前后的野生刀鱼。

为此,渔政、公安、海事等相关部门从今年3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24小时全天候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对水产品市场、餐饮场所进行暗查暗访,各地对市场销售的水产品也进行索票索据、追溯来源,无票证的严格禁止销售,以海刀、湖刀冒充江刀的从市场监管的角度进行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将紧盯长江口的重点区域,持续加强长江禁渔管理,通过水上打、港口堵、市场查,确保禁渔令执行有力、落地见效。主要做法包括做好刀鱼来源的监测鉴定。加强各类水产品的销售管理,推动建立“合格证+追溯凭证”制度,严防长江野生刀鱼流入市场;二是畅通案源信息共享渠道,要继续加大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频度,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案件。同时还将开展有奖举报,引导群众拒买拒食长江刀鱼,共同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舆论。本组文/本报记者 张钦

文章来源:《长江丛刊》 网址: http://www.cjckzzs.cn/zonghexinwen/2021/0330/8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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