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五部委联合整治长江非法采砂 6月20日前完成全面

来源:长江丛刊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4-1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陈锐海)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集中清理整治长江非法采砂船舶。 据水利部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包

央广网北京4月14日消息(记者陈锐海)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集中清理整治长江非法采砂船舶。

据水利部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包括全面摸排、集中整治、建章立制等三个阶段。全面摸排要在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要在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建章立制要求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2020年4月,武汉,长江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央广网发 图片来源:CFP)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调动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船舶;严查证件不齐、船证不符的采砂船舶,尤其是无船名船号、船舶证书、船籍港的“三无”采砂船舶;严禁对船舶非法改装以及建造伪装、隐藏采砂设备的采砂船舶;对查获的“三无”采砂船和“隐形”采砂船依法予以拆解;暂停沿江各地新增采砂船舶注册登记(已经批准开工建造的除外),推动采砂船舶“减存量、控增量”;依法对采砂船舶实行指定停泊。

专项治理期间,五部委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非法采砂船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进行抽查,对存在工作组织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及仍发现有非法采砂船舶的,将约谈有关地方和部门,并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

文章来源:《长江丛刊》 网址: http://www.cjckzzs.cn/zonghexinwen/2021/0415/958.html



上一篇:区纪委书记做客长江日报直播间“承诺”的整改
下一篇:长江黄河沿线14起重大违法采矿案公布 摸底排查

长江丛刊投稿 | 长江丛刊编辑部| 长江丛刊版面费 | 长江丛刊论文发表 | 长江丛刊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长江丛刊》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