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长江丛刊》栏目设置[05/29]
- · 《长江丛刊》收稿方向[05/29]
- · 《长江丛刊》投稿方式[05/29]
- · 《长江丛刊》征稿要求[05/29]
- · 《长江丛刊》刊物宗旨[05/29]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长江旁挖出几座西汉墓,墓主却是唐朝人,考古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在大自然中,有一种名为杜鹃的鸟,它们不会筑巢,也没有养育小鸟的经验。因此,这种鸟为了生存,常常将自己的鸟蛋放到别的鸟的窝中,让它们代替自己,养育后代。鸠占鹊巢,讲
在大自然中,有一种名为杜鹃的鸟,它们不会筑巢,也没有养育小鸟的经验。因此,这种鸟为了生存,常常将自己的鸟蛋放到别的鸟的窝中,让它们代替自己,养育后代。鸠占鹊巢,讲的就是这样的事情。不过,在历史上,这种鸠占鹊巢的行为并不少见,考古队在挖掘古墓时,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古人对死后之事看得尤其重要,他们相信,当在这个世界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们会来到另一个世界。为了让自己在另一个世界日子过得好,他们总会攒下大量的金银珠宝,甚至把平时常用的物件制成陶器,放在自己的墓中,让自己能在另一个世界中继续享受。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足够富裕,在去世前,都能为自己准备好足够的随葬品,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95年的一天,考古队在长江峡江附近勘察时,发现了几座西汉时期的古墓,由于此地要修建工程,考古队必须在短时间能把所有的古墓挖开,找出其中有收藏价值的文物。然而就在挖掘的过程中,考古队遇到了难题。原来,在这座明显是西汉时修建的古墓中,考古队偶然发现,墓中的墓主竟然是唐朝人。难道,是墓主穿越了?
考古队心里吃惊,甚至怀疑这个人并非是墓主,而是盗墓者。此前的挖掘过程中,考古队也曾在古墓中发现不符合朝代的人。按照他们的推断,后来都是慕名而来的盗墓者,在挖掘古墓的过程中失去性命,倒在了别人的墓中。
然而考古队很快推翻了自己的这个判断。在墓主身旁,整齐摆放着的陶俑都带有标准的唐朝风格。而西汉墓中本来安置好的随葬品青铜器也整齐的摆在自己本来就应该待着的地方,没有一点被扰乱的痕迹。显然,后来者并不是盗墓者。就在考古队一头雾水时,挖掘工作有了新进展。在古墓的后侧,他们找到了另一座墓室,墓室中的墓主正是西汉时期的人。显然,他才是真正的墓主。
原来,在唐朝时,古人们兴起了一种新的下葬方式,那就是借室埋葬。在巴东老虎包墓,考古队也发现了这样的墓葬。在一座东汉古墓中,考古队不仅挖出了唐代的开元通宝,还找到了清代的青花瓷碗。显然,这个古墓已经不止一次被接走,时间长度甚至从东汉持续到了清朝。
西汉古墓中埋着唐朝人之谜终于揭开了,正如考古队所说,这不是穿越,而是科学。
文章来源:《长江丛刊》 网址: http://www.cjckzzs.cn/zonghexinwen/2021/0420/1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