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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准备将成袋田螺、甲鱼“放生”长江,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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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扬子晚报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儒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对长江支流马汊河段进行巡查时,发现河堤处有市民聚集,旁边还摆放着麻袋、盆等物品。
扬子晚报网5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儒 记者 张可)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对长江支流马汊河段进行巡查时,发现河堤处有市民聚集,旁边还摆放着麻袋、盆等物品。为了防止非法捕捞行为的存在,执法人员立刻查看情况。
查处现场
走近一看,有几名市民念念有词,脚下摆放着成袋的田螺、甲鱼和乌龟等生物,其中一位市民正打算将塑料袋装的生物搬到江边。执法人员立即上前阻止,并向几名市民询问情况。原来,他们是自发聚集在一起的,放生的鱼虾都是自己在市场购买的,想通过放生,既能祈福做点善事,也能为保护长江生态贡献一份力。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几位市民并没有向渔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长江放生属违法行为。原来,放生的生物必须是本地原种或者子一代,需来自有生产资质的原种繁殖场,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才能投放。这几位市民带来的生物并没有经过任何检疫手续,特别是田螺,可能掺杂了危害性极大的外来物种“福寿螺”,放生长江会对原生生态造成巨大破坏。在执法人员的教育劝说下,几位市民这才离开了现场。
长江放生须谨慎,切莫好心办坏事。江北新区综合执法部门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放生前要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这才是负责任的放生方式。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新闻
文章来源:《长江丛刊》 网址: http://www.cjckzzs.cn/zonghexinwen/2021/0513/1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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